湖北: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10天
近日,荆州市某种业公司破产案件管理人,与沙市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法官梁昊一道,到银行对破产企业账户办理解除冻结手续。“5分钟就办好了,这可太方便了!”他连声点赞。 此前,沙市区法院裁定受理某种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理过程中管理人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被外地法院予以冻结。该院向外地法院发送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通知书,但外地法院迟迟未予解除,也未向沙市区法院发送委托代为解除冻结的文书。
承办法官曾自行前往银行进行解冻,但银行均以“银行账户系由外地法院查封,沙市区人民法院无权解封”为由拒绝。
因沟通不畅、权责不明带来的堵点,明显影响了破产案件整体办理速度。此类问题并非个例,相关流程往往耗时数月,大大拉低了办案质效。
(相关资料图)
去年8月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专项活动,通过严格规范审限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案件流转管理、强化司法鉴定评估节点管理等措施,明确各节点的办理期限,全力压缩上下级法院之间、立案部门与审判执行部门之间案件材料流转的时间,及时、快捷、低成本、高效益地实现当事人诉权。
为破解难题,沙市区法院联合区政府办、区营商办、区招商服务中心等十家单位,出台《荆州市沙市区关于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破产案件经沙市区法院裁定受理后,破产管理人可持法院出具的受理裁定书及管理人决定书,直接通知债权人及相关部门进行财产解封。
坚持以必要为原则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现象出现,是我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的要求之一。
在某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需对某轮船修理停航期间的损失及维持费用进行评估。武汉海事法院以摇号方式随机选择湖北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案的评估机构,并送达《司法鉴定委托书》。湖北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鉴定机构正在实施合并重组,评估师尚未完成备案手续”为由退案。
因此举扰乱了法院正常的司法委托工作,严重影响到审判时效,湖北高院于日前作出决定,将该评估公司从全省法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单中除名。
今年以来,湖北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出台“十条举措”,以降低诉讼成本为重点,建立简案快办机制,压缩立案、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办理时限,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缩短10天。
原标题:《畅通堵点,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我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10天》
责编:宋强
校对:尹妮子
终审:宋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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